H-1B签证的6年限期问题

H-1B签证的6年限期问题

暂缓递解的人调整身份

●问:我属于暂缓递解的,现在我的配偶(美国公民)为我提交了I-130申请,我是否可以不离开美国调整身份?

李律师:你的配偶为你提交的I-130表,只是证明你和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之间的关系,如果要调整身份,需要提交I-485表。根据你的介绍,你应该是童年入境暂缓递解(DACA)项目的受益人。如果你是合法进入美国的,你可以根据美国公民配偶的申请调整身份为永久居民。如果不是这种情况,DACA项目不会给受益人特殊的照顾或身份。但是,达卡项目允许你申请回美纸,然后离境,再合法入境。尽管对此问题并没有更详细的规定,从直觉上判断,如果你和美国公民结婚,申请回美纸以后离境再合法入境,应该可以调整身份。


H-1B签证的6年限期问题

●问:我的H-1B签证在2006年获批,我2007年开始来美国工作。在2011年我回了一趟印度,再回美国时我的签证被拒,原因是文件不齐。从2011年到现在我一直为同一个雇主工作,不过是在海外。我的问题是,我现在换了一个工作,老板也换了,我需要重新申请H-1B签证,因为我之前的H-1B签证在美已经使用了3年2个月,我是否可以使用我上一次H-1B签证用剩的时间?

李律师:是的,你的第一个H-1B签证有6年的可用期限,你应该可以使用上一次H-1B签证用剩的时间。你在海外为同一个老板工作的时间不会计入6年期限。根据移民局的规定,如果配额没有用完,你可以申请新的H-1B签证。你也可以使用2006年的前一个H-1B签证中剩下的时间。

能否要回签证申请费

●问:我雇佣了一个律师,为我申请签证,以来美国工作。我支付了律师费,而我工作的单位为我支付签证申请费(2,400美元)。律师将公司给的支票兑了现金,然后用自己的支票支付了签证申请费。2013年4月,律师为我提交了签证申请,但申请和2,400美元的申请费被退回,因为签证配额已经用完。律师将签证申请费留着,以备下一年申请签证时使用。但现在我要工作的公司破产了,我是否可以要回那笔签证申请费,我知道,这是我的雇主支付的。

李律师:因为是公司支付给律师的,所以那2,400美元是破产的公司所有,而不是你的。看起来,你和律师、雇佣公司之间并没有达成任何的协议,让你可以拥有公司的这笔钱。

为非法移民配偶申请移民

●问:我和我的丈夫结婚已经20年了,他是非法移民,我们分开报税。我2010年成为永久居民,我是否可以为他申请移民?

李律师:根据2013年10月的移民排期表,F-2A绿卡申请配偶与未婚子女类别等待时间只有一个月左右,所以你为他申请移民只要此类别不继续被积压,不用等太久。不过他是非法移民,不能调整身份为永久居民。你可以有三个选择:一是你为他提交申请,按正常走领事流程,在被拒后再提交豁免申请,免除在美非法居留的惩罚(假定他没有其他任何不良记录)。二是你可以等到你成为公民以后再为他申请,这取决于他是合法还是非法入境的,你可以为他提交I-601A申请豁免,让他可以在美国等候豁免的判决,然后再决定是否去海外办理移民签证。三是你们可以等综合移民改革的结果,目前正在众议院讨论,估计年底会见分晓。

2017-04-16 / by / 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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