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700万 长沙前副市长李晓宏获刑十年半

受贿超700万 长沙前副市长李晓宏获刑十年半

6月10日上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长沙市政府原副市长李晓宏受贿案一审宣判,李晓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李晓宏被指在2003年至2019年任长沙市财政局副局长开始至长沙市副市长期间,为相关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侯某某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86.9575万元、美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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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 by /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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