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偶申请移民期间必须住在美国吗?

为配偶申请移民期间必须住在美国吗?

领事馆面谈

问:我收到去领事馆面谈的通知。我怀孕一个月了,请问这会成为一个问题吗?我是否应该重新安排面谈时间,直到我生下孩子?这是我丈夫为我提交的申请。


答:你怀孕一个月的事实不会成为一个问题,因为体验有医疗检查方法可以保护未出生的胎儿。在体检开始前,请告知医生你已怀孕。

再入境许可

问:我从2015年4月起成为永久居民。我丈夫在巴基斯坦,我已经为他申请了签证。我的问题是,在他面谈期间,我需要人在美国吗?是否我需要申请再入境许可证?

答:你丈夫移民的时候,你必须证明你在美国有住处。我建议你人在美国。证明你人住在美国的文件包括工作聘用信、美国纳税申报表、美国银行月结单以及在美不动产所有权状等。他的移民过程中你在美居住非常重要,因为你必须提交I-864经济担保书,该表格要求申请人在美国有住处。

I-94记录和1-130表格中的外国配偶到达日期是指他们在美国最后入境的日期吗?

问:我正在填写I-130亲属移民申请表,我不确定配偶的到达/离开记录是否指最后入境美国的日期。我的配偶在2011年首次以学生身份入境,但目前是H-1B(最后一次入境是持H-1B进入)。我们是否应该用美国海关和边防局网站上查到的最近到达记录?

答:I-130表格是指最后一次进入美国的日期,而不是更早的入境记录。

2018-11-15 / by / 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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