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签证/护照

H4和H-1B签证同时获批

绿卡离境8年后可否入境

●问:2006年,我、太太和两个孩子通过抽签获得了绿卡。2006和2007年,我们到了美国并呆了很短的一段时间,但2007年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来过美国了。2012年,我们有了第三个孩子(是个男孩),他没有绿卡。我们全家现在想再回美国居住,想使用此前的绿卡(2017年到期)。我们的绿卡还有效吗?我们现在在土耳其,我们是否可能继续使用原来的绿卡在美国生活、工作,并让孩子在美国上学?我在网上看到说可以申请回美证?是这样吗?我家的老三没有绿卡,是否可以和我们一起入境?


李律师:因为你2007年以后就没有再回到美国,看起来你们已经失去了永久居留身份。如果你和家人打算使用此前的绿卡进入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的官员发现你们离开美国已经这么长时间了,你们可能会遇到麻烦。回美证只有当你们在美国境内时才能申请,因为你没有办法使用之前的绿卡合法入境,你们家老三也无权入境。如果你现在想移民来美国,看起来你需要重新办理移民。

美国公民丈夫邀请岳母来美探亲

●问:我和美国公民结婚已经三年了,上个月才拿到10年期绿卡。因为我和美国公民结婚已经三年,我现在可以申请公民。我想让我母亲来美国过圣诞,但有人说我不能这么做,因为我还不是公民。我的问题是,我丈夫是美国公民,他是否可以申请岳母来美国过圣诞?如果可以的话,申请要花多少钱?

李律师:因为你丈夫是公民,而且你也有绿卡,你和你丈夫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请你母亲来美国探亲,访客签证是由美国领事馆来审批的。除了填表之外,你母亲需要出示一些证据,表明她在探亲结束以后会按时回国。你和你丈夫需要提交I-134表,并附上工作证明、银行证明、退税证明等材料。你们也可以写一封邀请信,上面附上母亲在美时间的行程表,并保证她在探亲后会按时回国。

关于申请费用的问题,你需要和我们进一步联系。

H4和H-1B签证同时获批

●问:我现在的L-1B跨国公司专业知识人员签证是A公司为我申请的,我太太持L2家属签证有工作许可证。现在,B公司为我和太太申请的H-1B和H4签证在6月25日获批,而且C公司为我太太申请的H-1B签证也在5月16日获批。我的问题是:1)10月1日,B公司为我和太太申请的H-1B和H4将生效,C公司为我太太申请的H-1B也在同日生效,这样会不会导致她于10月1日成为H4?2)如果她成为H4,我们在10月1日之前,是否可以将她的身份转换为H-1B?可不可以使用加急服务?3)是否可以申请取消她的H4签证?4)10月1日以后,她是否需要离境后再持盖章的H-1B签证入境?

李律师:根据“最后动作”原则,移民局最后一个动作决定当事人在美国的身份。你太太目前是L-2身份,她的H-4和H-1B签证将在10月1日同时生效。这种情况下,她应当发信给移民局,要求撤销她的H-4签证。这样的话,他可以继续以L-2身份呆在美国,直到10月1日她的H-1B生效。只要她通知移民局取消H4签证,她没有必要在10月1日以后离开美国再持盖章的H-1B签证入境,除非她真的打算在那时出境旅行。申请取消H4签证要给移民局去信,不需要付费,没有加急服务。

移民局补件通知

●问:我申请L-1B跨国公司专业知识人员签证延期,于2012年8月接到移民局的补件通知。两个月以后(2012年10月)我新申请的H-1B签证获批,是一家新的公司为我申请的,所以我转去H-1B的公司。之后,为我申请L-1B签证延期的公司撤回申请。我现在想换到另外一家公司(第三家)去上班,这家公司打算为我申请绿卡,如果我在新公司收到申请H-1B的收据以后就转公司是否稳妥?在我申请绿卡时,L-1B签证延期的补件通知会不会造成问题?从L-1B补材料跳到已批准的H-1B公司工作可以吗?

李律师:因为你现在有H-1B身份,你打算去的新公司肯定会为你申请新的H-1B签证,你可以在新公司收到H-1B申请收据以后就换公司。你可能遇到的问题是,因为你离开已经获批的H-1B公司,到一家H-1B申请还没有获批的公司去工作,如果新公司申请帮你转H-1B失败,你就会失去身份。如果新的公司为你申请绿卡,你不必担心L-1B补件通知那段时间的问题,因为移民局已经批准了你的H-1B签证。

2017-04-16 / by / in ,
H4签证待批期间能留在美国吗?

担保母亲申请B-2签证

●问:我想但保我母亲来美国探亲,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财务文件,她才能申请到B-2签证?

李律师:美国使领馆在签发B-2签证时,通常需要提供I-134表,附上工作证明信、银行证明信和最近的银行月结单,以及最近的报税单。其他可能帮上你母亲申请签证的文件包括领薪存根联、多份银行月结单、外加两年的报税单,或者房产所有权证。


可否申请身份调整?

●问:我在美国已经15年了,入境时没有签证,也没有别的办法证明入境时间。但是我父母可以做证,他们也可以提供报税记录,我还有在迪士尼的照片。我和美国公民有一个女儿,但我们俩没有在一起。我和男朋友(也是美国公民)交往两年了,他希望和我结婚。我最近申请了达卡(幼年来美暂缓遣返案DACA),因为我符合申请条件。问题是我和我男朋友发生了争吵,他打伤了我的胳膊,我父母报了警,然后我男朋友被抓了。因为他没有什么不良记录,所以第二天就被放回来了,我想知道现在他还能为我申请身份吗?

李律师:只有你们俩结婚的情况下,他才能为你申请永久居民。如果你申请达卡获批,你可能可以用人道、商务或学业等原因申请回美纸。然后再以回美纸入境,你应该就可以不离境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然而移民局并没有明确说以达卡受益人的回美纸再入境是否像一般的假释入境文件一样可以在美国调整身份。如果这条路不通的话,你可以符合奥巴马的豁免(I-601A)计划。即你丈夫可以担保申请你,你申请豁免10年不可入境的禁令(因为你在美国非法滞留超过1年)。如果你的601A获批,你可以在美国等待,直到使领馆面谈再到母国履行签证手续。

H4签证待批期间能留在美国吗?

●问:我于2006年8月持F-1签证入美,我保持我的F-1身份直到2012年2月,当时我太太获得H-1B签证,我随后申请H-4签证,但我的申请于2012年3月25日被拒,理由是我的学校没有提供完整的成绩单。我在2012年2月申请H-4签证时提交了先前的成绩单,以及在2012年1月前最后4个月(第一学期)的成绩单。提交以后,我继续上课并付学费,直到2013年8月为止。上诉时,我提交了到2013年8月为止的其他文件,包括学费、注册函和电子邮件通信。目前我的上诉仍然在移民局办理当中,已经接近6个月了,在移民局决定之前,我属合法留在美国吗?还是我应该先回母国再申请新的H4签证?留在美国和回国申请H4签证各有什么风险?

李律师:通常的规则是,持F-1签证非法留在美国的时间不会积累,除非持签证人接到了移民局的拒绝信,或者是接到移民法庭的命令。根据你的情况,你在2012年3月25日接到了移民局的拒绝令,所以从那时起你非法停留在美国的时间开始累计。但有一种例外,如果你的H-4拒绝信认为你仍然持有F-1身份。若没有,你应该留在美国等待你重开或重新考虑申请的结果(这不是上诉,因为调整身份申请是不可上诉的)。因为你已经超过时间,要你离开美国没有意义。在美非法停留超过1年,你离境的话将受到10年不准再入境的惩罚。不过根据你的情况,你的重开申请有可能会赢。

太太不忠可否撤销其公民身份?

●问:我是归化入籍的美国公民,我太太通过与我的婚姻获得了公民身份。通过DNA测试我发现我们的孩子不是我的,我是否有办法申请撤销她的公民身份?

李律师:身为美国公民,你没有权利撤销你太太的公民身份,但是你可以想办法请求移民局朝这个方向努力。问题是你和你太太在共同生活期间,是否婚姻真实。如果你们有真实的婚姻,而你太太的情况是因为外遇而有了别人的孩子,那就没有充分的理由对她采取措施。如果你们没有真实的婚姻关系,她通过和你的婚姻获得了身份,那么她的永久居民身份和公民身份都将面临风险,但是需要移民局证实你们没有真实的婚姻关系。

2017-04-16 / by / in ,
申请绿卡很久没有结果

申请绿卡很久没有结果

●问:我的政治庇护2008年获批,我在2009年提交了I-485表申请绿卡,但是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有收到我的绿卡。我找了很多律师去问,但没有得到什么结果,只是说叫继续等,没有什么有用的答案。


李律师:移民局可能考虑安全、犯罪、欺诈以及其他方面的因素。如果你和你的律师努力追问案件的进展却没有得到任何结果,你可以考虑在联邦法庭上起诉移民局。要提醒你的是,起诉并不能确保你可以获得永久居民身份,通常只是促使移民局决断你的案子。如果你的案子存在重要的问题,联邦法庭起诉将会加速你的案子被拒。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案件没有负面情况,起诉可能解决你的问题。

递解出境以后再入美

●问:如果十年前因为旅游签证过期被递解出境,现在是否可以来美国?

李律师:被递解出境的人十年内不能再回美国,如果不涉及到欺诈或犯罪,这就是被递解的人唯一面临的惩罚。如果十年以后当事人试图通过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要由美国的领事馆来决定是否给予签证。领事馆在决定时通常会均衡考虑以下因素:曾经违反美国移民法的事实,母国对于当事人的牵制力,以及来美国的理由。

公民父母来美的担保

●问:我是美国公民,我想申请我父母来美国,我一定要担保他们吗?如果他们出示自己的存款,并表示他们可以用这些存款在美国生活,这样做可以吗?

李律师:如果你的父母只是来旅游,你不需要在他们申请非移民签证时担保他们,你的父母可以在申请签证时出示自己的存款金额。如果你希望他们移民,你需要签署和提交I-864经济担保书。如果他们有大量的存款,可以把他们的存款列在你提交经济担保书上的资产。移民局在计算贫困线时,会把资产的五分之一折算为你的正常收入。如果加上你父母的存款,你的收入仍然不够标准,你可以找一位可信的共同担保人和你一起担保,后者也需要提交I-864表。

没有身份的人婚后改姓

●问:我三个月前结婚,想改掉我的姓。我的移民律师告诉我,这是民事律师的事情。我的文件仍然在移民律师那里,我的签证过了期,现在没有身份,因此不能申请新的身份证明。我想知道的是:我是否可以使用我丈夫的姓?我曾因其他案件受到移民执法局的注意。

李律师:为了移民,你可以使用你丈夫的姓,不需要到民事法庭去改名字。此外,如果你申请永居获批,然后适时申请公民,在入籍时你可以请求改名,那是免费的。

2017-04-16 / by / in ,
没有身份的人申请F-2签证

电子旅游许可免签过期 如何申请结婚绿卡

●问:我于2010年11月持电子旅游许可(ESTA)免签入境,逾期居留超过2年而且I-94卡或I-94W卡也丢了。我不记得在机场填过这张卡。我打算和我的男朋友结婚,他是美国公民,我们住在一起,希望在美国申请绿卡,是否有可能?


李律师:为了获得入境记录,你可以向移民局提交I-102表来申请补发I-94或I-94W卡。一旦拿到补发的I-94卡,你或许可以通过和美国公民结婚调整身份。请注意以前有人持ESTA免签入境后逾期居留,最后申请调整身份没有通过。据我所知,目前移民局会处理这类案子。你应当和当地的律师联系,了解一下当地移民局办公室是如何处理你这种案子的。

没有身份的人申请F-2签证

●问:一个没有身份的人在美国和F-1签证持有人结婚,请问这个没有身份的人是否可以在美申请F-2学生家属签证?是否有机会转换成为F-2身份?

李律师:要转换为F-2身份,当事人必须有合法的非移民身份。有时移民局会有予以少数的例外,但原则是:必须保持现有的非移民身份才有转换身份的资格。

再次提交未婚夫/妻移民签证申请

●问:我和我的未婚妻停止了移民签证申请案,我们应当如何恢复原案,我的案件仍然在系统中吗?我应当如何做?

李律师:如果你和你的未婚妻已向领事馆取消移民申请案,你们需要重新在美国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129F表,从头开始。当然你会被问及先前取消文件的理由。

I-130、I-485和I-765同时提交

●问:我是否可以同时提交I-130、I-485和I-765?还是说我要先提交I-130,等收到I-797收据后再提交I-485和I-765表?

李律师:如果你是合法入境或者执回美纸入境,并且申请事项属于以下情况之一,你可以同时提交这几个表:1)你提交的是不受配额限制的申请,如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21岁以下未婚子女。2)优先排期的申请,处于“有名额”状态,并保持原身份。3)符合245(i)的资格,即2001年4月30日前有人为他提交劳工纸或移民申请,而且2000年12月21日人身美国。

如果你不是以上几种情况,你需要先提交I-130申请,然后等到亲属类别排期到了,如果无法调整身份,可通过全国签证中心完成领事馆作业程序。

2017-04-16 / by / in ,
孩子在美接受治疗可否申请延期?

孩子在美接受治疗可否申请延期?

●问:我现在住在田纳西州的纳甚维尔市,最近生下一个女儿,我的女儿是美国公民,但有遗传性疾病,这种病只能在美国治疗。印度的医院没有办法提供这种治疗,而且这种病需要持续看医生。我持H-1B签证,我太太和儿子持H4签证。我是否可以人道或其他原因继续呆在美国或申请绿卡,以让我的孩子继续接受治疗?


律师:像你这种情况,移民局通常不会以人道理由让你延长呆在美国的时间。如果移民局决定给你提供救济,最有可能的是让你成为暂缓离境的对象,如果是暂缓离境,你不会获得有效的非移民身份,若允许留下可申请工作特权。暂缓离境不可以在美国调整身份为永久居民,但是,如果移民局允许你呆更长的时候,你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取消移送出境令:1)在美国居住了10年;2)有良好的道德品性;3)移送出境将会给你的美国公民女儿导致极度困境。

接受青少年罪犯感化教育后调整身份

●问:我4岁来美,现在20岁。我正在接受青少年罪犯感化,将在12月结束。除了这一次的犯罪外,我还因为逃票被抓三次。我几周前和美国公民结婚,如果我申请调整身份,移民局会拒绝吗?

律师:调整身份是一种特权,不是权利。如果移民官认为你的正面价值大于负面,就有可能允许你调整身份。移民官不太可能因为你几次逃票而拒绝你,他(她)更关心的是你因为什么而被罚感化教育。你的优势是你在美国这么长时间了,又和美国公民结了婚(如果这是真实的婚姻关系)。

可否用饭店作为有效地址?

●问:我持H-1B签证,最近和丈夫离了婚,搬到了饭店住。我想知道移民局是否接受饭店作为有效地址?还有银行、信用卡公司、汽车贷款公司和申请退税是否接受饭店作为有效地址?

律师:只要你的H-1B签证是有效的,你可以住在任何你想住的地方,包括饭店。你应当向移民局提交AR-11表格,通知移民局你的地址有变化。至于其他机构,我想他们只有在信被退回, 以及没有按时还款时才会担心。

太太改跟丈夫姓容易吗?

●问:我太太申请绿卡时是家人的扶养家属,故使用了她自己的姓,移民局也要求填她护照上的名字。我们的结婚证上,她使用的也是她自己的姓。现在绿卡已经申请下来了,我想知道如果她要改用我的姓是否容易?要不要上法庭?

律师:如果你希望你太太的绿卡上使用你的姓,你可以随时提交I-90表更换她的绿卡。其他机构,她只要出示结婚证就可以使用你的姓。如果你太太将来成为美国公民,她也可以在入籍时免费更换自己的法定名字。

2017-04-16 / by / in ,
和美国女孩结婚生子后 如何合法呆在美国?

I-134表签署人要对医疗费负责吗?

●问:我岳母准备把她的旅游签证延长6个月,希望我提供I-134经济担保书。我担心如果她在美国期间出现严重的健康状况,可能需要大的治疗,这要花很多钱,这种情况下我需要支付这笔医疗费用吗?


律师:I-134经济担保书是没有约束力的,它只是一个承诺。所以不会因为你签名提交了I-134表,就要你为岳母留美期间的医疗账单负责。

和美国女孩结婚生子后 如何合法呆在美国?

●问:我来美国9年了,我和母亲以及3个兄弟姐妹一起来美国。我从5年级开始上学,到10年级时辍学。辍学几个月以后,我和一个美国女孩生下了一个儿子,此后我们一直在一起。我儿子现在2岁,我想申请梦想法案,但需要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证书(GED),但我没有办法做到,因为我不能不工作。我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合法呆在美国?

律师:如果你合法入境而且和美国女孩结婚,你可以不离境,并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为永久居民。如果你不是合法入境的,若与这位美国女孩结婚,你可以申请I-601A行政豁免,然后她为你提交一些文件。具体操作是:她为你提交I-130申请,在I-130获批以后,你提交I-601A临时豁免申请,豁免你非法居留美国。如果你可以证明你离境将会给你太太带来极度困境,移民局可能会批准你的申请,在等待批准期间你可以继续呆在美国。你的I-601A豁免被批以后,你可以开始领事馆作业部分,并回母国领事馆面谈。如果一切顺利,你只需要离境6周左右就可以回来。你也可以等待综合移民改革的结果,目前这一法案在众院受阻。

非公民有陪审义务吗?

●问:我不是永久居民也不是公民,我的签证过期并逾期居留。我接到陪审义务信,我回信推说自己英语不好。今天去邮局时拿到一封信,信中说我不履行陪审责任的理由被拒绝,只有法官能判定我拒绝陪审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所以我必须去当陪审员,服务期从9月23日开始。我当时没有在回信中标明自己不是公民,没去报到当陪审员,我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律师:根据你的情况,我建议你寄一封信并附上证据,说明你不是美国公民。只有美国公民可以担任陪审员,而且也没有法庭会愿意让非公民来担任这一项重要职责。

H-1B签证接受飞行训练

●问:我持H-1B签证,是否可以接受飞行学校或当地机场提供的飞行训练(课程)?

律师:对于H-1B签证持有人接受飞行学校或当地机场提供的飞行训练(课程),我想没有任何限制。但我不能保证你接受飞机训练不会引起一些机构的注意,尤其9/11以后美国对此很警惕。

2017-04-16 / by / in ,
被配偶抛弃可否申请绿卡?

申请福利会影响长期绿卡吗?

●问:我已有了2年为期的绿卡,如果申请经济资助的话,在我申请十年绿卡时会不会有影响?

李律师:我假定你是通过婚姻获得的2年临时绿卡,而不是通过EB-5投资移民获得的2年为期的绿卡。在你申请解除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时,移民局感兴趣的是你的婚姻是否真实,而不会对你是否申请过经济资助有特别的兴趣。


被配偶抛弃可否申请绿卡?

●问:我们去移民局面谈之后,我的配偶就离开了我。那是2011年。这对我调整身份有负面的影响。但我们的婚约还没有解除,我是否可以以被配偶抛弃为由申请调整身份?

李律师:首先,移民局在面谈时,关心的不是婚约,而是是否存在真实的婚姻关系,移民局所指的“配偶”是一般理解的配偶。其次,美国没有专门针对被抛弃配偶的移民类别。所以,只有在移民局确认你们的婚姻真实的情况下,才会允许你调整身份。另外一种可能是,如果是符合条件,可以根据《防止妇女受暴法案》调整身份。

难民出国3个月对申请绿卡的影响

●问:我2013年夏天起以政治庇护身份呆在美国,要在明年夏天申请绿卡,但我出国了3个月(不是回母国),我有难民旅行证件,而且现在人已经回美国,这会影响我的政治庇护身份和申请绿卡吗?另外,我是否应该在政庇申请批准的同一日期申请绿卡?

李律师:出国3个月会不会带来问题,取决于你出国的性质。如果出国让移民局看起来你可以在国外取得身份,那么你在调整身份时可能会有问题。你在海外的时间要从你申请绿卡一年时限中扣除。

犯有重罪如何避免被递解出境?

●问:我1967年开始以永久居民身份留在美国,我大学毕业而且连续工作了34年。但我有一项重罪记录,请问我怎么避免被递解出境?

李律师:万一你最终要上移民法庭,我建议你最好找一个有经验的移民律师,讨论一下可能的解救措施。如果很有可能获得解救,你可以考虑提交I-90表更换你的绿卡。当然如果移民局要求你出示重罪记录的证据,你到时也可以放弃更换绿卡的申请。

2017-04-16 / by / in , , ,
F-2签证转F-1签证

结婚需要哪些文件?

●问:我三个月前离了婚,现在打算和一个母国的女士结婚,我需要有哪些文件,才能回母国去和她结婚?

李律师:在不同国家结婚需要不同的文件,你应该向母国查看该国的规定。从美国移民局的角度看,如果你日后打算申请她为永久居民,你需要向移民局出示你的公民纸或绿卡、结婚证书、你和你太太先前婚姻已解除的证明、两人各提供两张护照型照片,你需要填写I-130表,你和你太太都需要提交G-325A表格。


E-1配偶签证申请工作许可证

●问:我持E-1签证,我太太也随我获得E签证。她从去年开始在发给我E签证的公司上班,我们今天才发现,光是有E签证她没有资格工作,她需要申请工作许可证才行。我们在24小时内提交了I-765表为她申请工作许可证。我们不知道她必须申请,要不然早就申请了。去年她入关时,我们也告诉海关官员她在工作。海关官员在她的I-94卡的背面注明了此事。她去年已经工作了一年,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李律师:虽然令人费解,但持E-1签证的配偶未经许可不可以工作。你现在已知道,一定要提交I-765表,批准后你太太才允许工作。如果你太太已经于去年工作了一年,她的收入应该已经填报在你的税表上了。现在你什么也改不了。为了表示你愿意遵守法律,你太太应该马上停止工作,直到工作许可证批准后才可工作。

申请幼年来美暂缓遣返(DACA-达卡)的身份证明

●问:我童年入美,现在已经成年但不到30岁。我想申请达卡,但没有出生证明和护照。我没有犯罪记录,但找不到价格低或免费服务的律师来帮助我。

李律师:身份可以通过护照、出生证明和带照片的身份证、带照片或指纹的母国身份证、美国政府颁发的带有姓名和相片的移民或其他文件,包括工作许可证、过期的签证、驾照、非驾照身份证明、学校发的带照片证件、军队发的带照片的身份证件,或其他申请人认为有关系的证件。

F-2签证转F-1签证

●问:我是一个在校学生,持F-1签证,太太持F-2签证,我们的签证已经过期,但身份仍然有效,因为我的I-20表有效期到2014年5月。我太太想在美国上大学,请问她如何不离境在美国调整身份为F-1?

李律师:签证管的是你和你太太何时可以入境美国,并不管你合法留在美国的时间,你在美国是否合法是由移民局管的。只要你保持F-1身份,你和你太太就是合法的,她也可以从F-2身份调整为F-1身份。她需要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539表,并支付290元申请费和200元外国学生及交换学者资讯追踪系统费(SEVIS)。

2017-04-16 / by / in ,
持H-4和TD签证开企业

持H-4和TD签证开企业

●问:持H-4和TD签证的外国人是否可以在美国开办自己的企业?

李律师:持H-4或TD签证的家属可以允许开办自己的企业,只要准备好开办企业需要的文件并雇佣员工。但是,持H-4签证和TD签证的家属本人,不可以在自己的企业工作。


出国一年多 入籍问题

●问:我2008年12月获得绿卡,2011年3月我回母国完成大学教育,并于2012年7月回美国。我申请了回美证,而且可以证明自己有回美的意愿,包括维持在美国的家庭关系、支付美国的账单和报税。请问,我回国一年多是否会影响到我申请入籍?

李律师:你提到你申请了回美证,而且可以证明自己有回美意愿。但是,在境外停留超过1年打破了入籍所需要的“持续居住”条件。你必须从2012年7月开始重新计算你的“持续居住期” 。从你回美那一天算起,4年零1天后你才有资格递交申请入籍,而且这4年零1天中你没有去海外长期旅行过。

签证过期逾期居留23年的身份问题

●问:我的签证过期,已在美逾期居留23年了,我应该怎么办?

李律师:如果你的签证过期,而且在这里已经居住超过23年,你应该咨询一位移民律师,看看你有什么办法获得身份。你也可以等待综合移民改革的结果,这一法案已经在参院通过(S. 744号法案),但在众院受阻。如获众院通过,该法案会为你提供通向永久居民身份的途径。

不能参加太太的绿卡面谈

●问:我是现役军人,正在弗吉尼亚州参加先进个人训练(AIT),太太住在巴尔的摩。我没有办法参加太太的绿卡面谈,因为那天我从AIT毕业。我太太能独自去面谈吗?

李律师:你太太可以申请面谈延期。或者独自去见移民官,在面谈时向移民官解释一下,移民官会决定是否继续面谈并作出决定,还是暂缓案件,等你能和太太一起参加时再面谈。

2017-04-16 / by / in , , ,
持F-1签证和美国公民结婚

 

绿卡上名字有错是否影响再入境?

●问:我旧护照的名字有错,已在美国更正。提交I-751表申请十年绿卡前,我两次访问移民办公室,他们要我填表时用正确的名字。我照移民官的指示填表后,收到移民局的来信,上面列出了我正确的名字。我最近要去其他国家,但我还没有拿到我的新绿卡。我需要等新绿卡下来以后再出境,还是拿着移民局的信(上面说我可以旅游)就可以出境?


李律师:看来你担心护照和移民局给你的信,有你正确的名字,只是现在的绿卡名字不对。如果你的名字只是错了一两个字母,你应该可以拿着护照和移民局的信再入境。如果你的名字差的离谱,你可能需要等到你的新绿卡下来以后再出境。

学生实习许可OPT到期后的选择

●问:我是加拿大公民,今年26岁,在美国一家数字广告公司当账户协调员。我2013年9月持F-1签来美国,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上国际贸易与商务拓展课程。我的OPT是从2013年7月开始的,开始以后就在我现在的岗位上工作,我的OPT到今年7月就到期了。我想在那以后继续在美国工作,但我不清楚公司是否会为我申请绿卡。请问:什么样的公司更愿意为员工申请绿卡?除了雇主担保之外,我还有什么别的选择?

李律师:根据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网站“常见问题”一栏,参加拓展课程的人可以有大学学位,也可以没有大学学位,课程本身并不提供学位。如果你已经获得了会计或管理相关的本科或硕士学位,你可以通过会计或管理顾问的岗位申请TN签证,前提是有机构需要这样的职员。除了现在的雇主担保之外,其他的选择是继续持F-1签证读学位并申请OPT或实训课程(CPT)、通过家属移民、或者通过投资获得移民或非移民身份。

申请政治庇护后办结婚绿卡

●问:我的未婚妻在美国,她现在持学生签证,我们需要在结婚之前为她申请身份吗?她已申请了政治庇护,这会不会让事情更麻烦?

李律师:持F-1签证的人如果和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在结婚之后一般可以申请移民。如果学生是和永久居民结婚,因为排期的问题,可能需要等上一段时间才能拿到绿卡,而和美国公民结婚则不存在这个问题。你的未婚妻申请政治庇护是否会使事情复杂化,取决于她的案件状况。如果她现在仍然有合法身份,而且只是向移民局地区中心寄了申请资料,她可以要求撤销她的申请。如果她已经面谈过了,而且案件转到移民法庭要上庭,事情就复杂多了。除非法庭将她的案件打回移民局,她要在移民法庭庭上申请婚姻绿卡。

如何邀请朋友短期来访

●问:我和朋友5年没有见面了,我可否申请他(她)短期来访?

李律师:如果你的朋友来美国需要签证,你可以给他(她)写一封邀请信。你也可以为他填写I-134经济担保书并附上附件(如工作证明、银行信、去年的退税表),向领馆官员确保:你的朋友在来访期间,因为有你担保,不会陷入贫困。

2017-04-16 / by / 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