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签证/护照

为什么拒签?加拿大移民官的两大理由

许多国家的公民来加拿大旅游、探亲或参加活动时需要事先申请访问签证(或称临时居留签证)。过去几年来,加拿大访问签证的拒签率不断上升。最常见的拒签理由会是什么呢?

根据Radio-Canada获得的移民部文件,拒签的理由并非有关国家安全或犯罪记录,而是“我不认为您如实回答了所有问题”和“我不认为您会离开加拿大”。以上两条分别是2016年和2017年的拒签理由之冠。

2013-2017年的加拿大访问签证拒签率

年份 拒签率
 2013年  17%
 2014年  18%
 2015年  19%
 2016年  21%
 2017年  25%
 2018年

其他拒签常见理由还包括:

- “我不认为您的经济来源足以支付您在加拿大期间的需要并让您离开。”自2017年1月到2018年8月,有将近59万人因此被拒。

- “申请材料中有些似乎不是真的,这损害了您的申请的可信性。”同一时期有22万多人以此为由被拒。

相比之下,因犯罪记录或安全威胁被拒签的比例非常低,在2017年,这个理由被用过554次,所占比例不到0.1%。

文章來源:大紀元

2018-11-22 / by / in ,
新移民注意:买卖小生意的五个步骤

新移民到了美国以后,很多人都打算自己投资当老板,开餐馆、酒庄、洗笼店、美甲店都是很常见的小生意,那么在美国投资小生意有哪些步骤?每一步需要注意什么呢?《移民法律》专刊采访了专攻生意买卖的董克文律师,董律师有15年经验,帮助华人成交了不计其数的生意买卖。董克文律师说,买卖小生意有五个步骤,每一步都存在一些可能的陷阱,建议有意买卖小生意的华人早请律师介入,花小钱省大麻烦。

查看店面c/o

不管是买(租)店面新开张,还是接手别人已经有的小生意,一定要看店面是不是可以合法开在那里。比如,开酒庄要看c/o上是不是允许开酒庄。就算是现在店面已经在做的生意,也不能假定c/o一定符合规定。比如,现在的店面已经有洗笼店,不表示c/o就符合开洗笼店的规定,要查看c/o之后再下结论。

还是以洗笼店为例,洗笼店涉及到污染、下水道处理等问题,一定要确定在c/o上有说可以开洗笼店。有华人买下了洗笼店,结果这个店面根本就不允许开洗笼店,花了几十万,最后店被政府关掉了。

敲定租约细节

大部分新移民是租房做生意,所以看租约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找律师看容易出问题。看租约的重点有三:一是经营范围,要确定自己要做的生意是属于租约允许的范围。二是租约是否可以续约、转让。三是看租约上对加租金的约定,上面要写清楚加租怎么加。

董律师说:“如果是新的租约,有很大的空间和房东谈判,如果是接手的租约,买家只能请律师解释,谈判空间很小。”因为接手的租约会有很多限制条件,所以要请律师看清楚。而且,律师不能简单的说“好”或者“不好”,只能逐条解释给买家听,然后由买家来确定自己是否接受这些要约。

在纽约华人社区里,还有一个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二房东,有人把整个店面租下来,然后化整为零分租给别人。这种情况下,买家要确定原来的租约是可以转让的,而且要确认租约转让得到了大房东的同意,否则的话,二房东跑掉了,大房东不承认租约就很麻烦。

申请许可、牌照

不同的生意有不同的牌照,所以在买卖生意时,一定要确定自己拿得到牌照。董律师的建议是先拿到需要的牌照以后,再签生意买卖合约。比如开酒庄,要找申请酒牌的公司先打听一下,把店面的位置告诉酒牌申请公司,对方可以判断那个店面的位置是否可以申请下来酒牌。

签生意买卖合约

牌照拿到以后,就要签买卖合约了。签约之前,买家要到店面实际考察一下卖家的生意,可以不拿薪水去店里实际做一段时间,实地观察一下卖家的客流情况。如果情况和卖家说的一样,或者至少八九不离十,再签合约接手。

做尽职调查

签了买卖合约以后,要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看卖家是否欠税、有没有登记破产、是否有没有处理的违规违章、有没有欠银行的钱等。不管是多熟的人,都不能听卖家说“什么问题都没有”就不去做尽职调查。

做完尽职调查以后,买家要决定是否用原来的店名。如果用原来的名字,生意可以有延续性,但也有风险,如果卖家原来有欠款,转手以后仍然会追讨到买家。董律师建议使用新的店名,除非对方是百年老店。

董律师提醒华人,卖家的个人债务、非正式的债务不会影响买家,因为美国法律规定,买方只要调查公开登记的记录,如果卖家在私底下借的钱,买家不承担。

过户 完成交易

在完成了以上各个步骤以后,如果没有问题,就要请律师带你去过户。过户时有两个细节需要注意:一是税收。买的生财器具要付税,如果是无形资产则不需要付税,所以要和卖家商量,成交价中有多少算做有形资产,多少是无形资产。二是押金。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押一笔钱,押多少钱取决于生意大小,等到3-6个月生意交割以后,买家再把押金退回卖家。

最后董律师建议华人,在美国买卖小生意要请专业、有经验的律师帮忙,花的钱不多,但可以买个心安。

文章來源:大紀元

2018-11-22 / by / in , , ,
新移民青睐的三种移民套餐

很多新移民的经济实力比较强,但因为来美时间短,面临不了解本地法律、语言不通等问题。而且,新移民要在最短的时候里在美国扎下根,除了移民以外,往往还存在买房、孩子上学、投资生意等其他方面的需求。长期从事移民、家庭资产规划、子女教育计划和不动产交易的陈文龙律师表示,新移民更青睐“套餐”式的移民服务,将移民、买房、孩子上学、投资生意等事情“一揽子”解决。

移民+买房

中国人讲安居乐业,到一个地方第一件事件就是买房,陈文龙律师表示,移民和买房可以一起做,也可以分开做:一种是通过选择合适的EB-5项目,同时实现两个目标。有的EB-5项目是旅馆和住宅混合的,项目会以公寓单元当成分红,投资人拿到绿卡的同时也可以分到房子。

另外一种则是移民和买房分开,按照正常的程序移民,然后可以委托律师代办买房的事宜。律师起到一个联系人的作用,客户要告诉律师要在什么地方买、买什么类型的房子,律师会根据客户的需求找到合适的房地产经纪,并从法律上对整个交易把关。

移民+孩子上学

有些华人在自己移民之前已经把孩子送到了美国上学,有些则是将移民和孩子上学一起考虑,这些华人往往是出于长远考虑,通过移民分散风险。有一个来自青岛的客户,小孩在美国上学已经毕业,在美国工作了。客户在大陆做很多的公共项目,和政府关系很紧密,担心政治环境变化给自己带来影响,所以在孩子工作以后也开始着手移民事宜。另外一个客户张先生,孩子上初中时就送到美国来上学了,上的是私立学校,现在孩子已经上大学了,客户自己也开始着手做投资移民。

陈文龙律师说:“很多新移民都是先把孩子送来上学,把小孩安定好,免得国内出什么问题全家都搭进去。”他表示如果是孩子在美国上私立学校,父母亲戚不在这边,也可以请律师帮忙,孩子上学期间如果有什么问题,律师可以代理的身份与学校沟通解决。

移民+投资生意

新移民考虑最多的还是投资生意,陈律师说,因为很多新移民年龄都在40-50岁之间,还要工作很长时间,如果是自己做的本行直接可以在美国找到工作,可以在美国工作,不然的话,肯定要做生意,不能坐吃山空。

陈律师的客户林先生做的是投资移民,已经快完成了,林先生觉得拿了绿卡以后,国内的工种不适合在美国找工作,加上语言障碍,所以就考虑投资一个连锁店,将来可以挣钱养家。陈律师帮他询问了多家加盟连锁店,最后选择了加盟Caffe Bene咖啡连锁店。陈律师告诉记者,很多新移民喜欢投资连锁店,因为连锁店有自己的品牌而且比较成熟,而且连锁店有专业的公司在规划,还会有专门的培训,投资人要做的事情简化很多,不需要花很多精力。

最后,陈律师建议移民美国的华人:一是要分散风险。中国大陆未来经济环境不确定,房地产泡沫也有可能破灭,把孩子先送到美国、投资美国的房地产都可以分散自己的风险。二是做生意要有律师和会计师帮忙。会计师会把可能发生税的事情处理掉,而律师则可以处理合同、法律上的问题。

文章来源:大纪元

2018-11-22 / by / in , , ,
EB-5直接投资移民介绍

目前美国投资移民正在全球尤其是在中国的富裕家庭掀起一阵热潮。除了大家耳熟能详的50万美元的区域中心投资移民试点项目外,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直接投资移民,也有叫“独立投资移民”,“自主投资移民”, “投资人自己管理的投资项目投资移民”或称“非区域中心投资移民”。为方便起见,我们这里沿用“直接投资移民”。简言之,就是外籍投资移民人不通过投资区域中心试点项目而由投资人自己在美国投资并创造就业来获得绿卡的移民方式。

一、直接投资移民的条件
1. 一次性投资50万或100万美元。
就投资数额而言,直接投资移民与区域中心项目一样,可以是50万美元,也可以是100万美元。决定投资移民金额大小的条件是投资项目是否在TEA里面。所谓的TEA即目标就业区域是指一个失业率大于联邦平均水平150%的地区,或者是非城市的乡村地区。受投资机会或者商业条件的限制,直接投资移民很难恰好将自己的投资项目选定在TEA内。而许多区域中心项目走的是州政府指定TEA的途径,这在直接投资移民的情况下不太可行。到头来,直接投资移民项目通常都是投资100万美元。

2. 需要创造10个新的全职工作机会。
与区域中心项目就业计算可以包括按照经济模型计算出来的间接创造的工作机会不同,每份直接投资都必须创造10个新的直接的全职工作机会。所谓直接是指点人头,实打实的。全职是指是每周工作35个小时以上的工作岗位。而且员工的身份必须是美国绿卡或公民,也包括其他持有合法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如难民,政治避难者等,但是不包括投资者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也不包括H-1B签证持有人等持有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同时这些职位都必须是经由移民投资人的投资而新产生的,例如投资人不能收购一个现存的企业的业务和资产,但是不包括它的员工,然后再把原来的员工返聘回来,因为这些职位原本就存在,美国并没有因为投资人的投资新增10个就业。在创造10个工作机会这方面,直接投资途径没有任何捷径可走。

3. 必须投资在一个“新企业”。
对于直接投资移民来讲,投资人可以在美国新设企业,或者与既存的企业合资,再或者收购既存的企业,但是无论是哪种方式,投资人的目标企业都必须是一家“新企业”,所谓新是指该企业是必须在1990年11月29日以后成立的,或者如果一家企业是在1990年11月29以前成立的,则投资人必须:(1)收购这家企业并重组,使得其变成一家新企业,或者(2)通过投资,使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或者雇员人数达到原来水平的140%以上。

4. 投资资金必须是个人财产并能说明合法来源。
投资移民的资金必须是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投资人不能将公司的资金用于投资移民,即使这家公司是由投资人100%拥有的。此外。投资人还需要说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合法的资金来源有多种渠道,包括公司利润,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出售房产,他人赠与,继承或者是借贷等。投资人需要在律师的帮助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最佳途径,证明自己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

5. 必须是“风险”投资。
美国投资移民还必须是风险投资,即是承担正常商业投资风险的投资。投资人在投资过程中必须自行承担商业风险,不得有任何特殊的交易和安排来保证自己的投资实际不会承担风险。任何有类似效力的安排或协议都会导致投资人的绿卡最终无法实现。

二、直接投资移民的优点与缺陷
因为直接投资移民是投资人自己经营管理自己的投资项目,所以直接投资移民的优点就是投资人自己掌控项目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包括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这是这种投资方式的主要优点。有一部分投资人对直接投资移民感兴趣,主要是因为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需要把钱交给项目方去管理,而许多来自中国的投资人由于中美两国国情和文 化不同,往往不习惯把钱交给人家管理,只有钱在自己手上才放心。 这种心情可以理解。其实,直接投资移民有它的缺陷(风险)。

首先,直接投资的投资额高。直接投资的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决定投资人必须投资的数额。在发达兴旺地区,直接投资的投资款必须是100万美元。如果在不发达不兴旺地区,直接投资的投资款可以降低到50万美元,但是生意又不好做。

其次,直接投资的企业的运行费用高。直接投资移民在拿到永久绿卡之前必须聘用10个全职员工(不包括自己和家人)。就业计算上不能享有区域中心项目的优惠(可计算间接就业)。这样,投资人投资50万在美国办理直接投资移民,必须考虑这笔投资款能否支付10名美国员工的几年的薪水福利,如果不够,自己还有没有经济能力继续往投资企业上增加投资。所以直接投资移民在投资成本和商业经营成本上通常要高与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项目。

第三,直接投资必须考虑将来的资金增加,而且追加投资必须由投资人本人投入。如果直接投资项目因任何原因发生变化,例如当时对投资项目的计划预测不周,或因为美国的经济市场形势发生变化,或对美国法律、市场的不了解以及对雇佣10人难度的低估,必然需要更多的投资来维持投资企业。否则会导致许多直接投资移民项目等不到绿卡转正就已经中途失败或者需要投资人持续追加投资来维持10个就业。直接投资这种情况下,投资区域中心项目就显出优势,只要一次性投50万美元,投资人不需要追加投资。

第四,直接投资移民并不适用所有的外籍投资人。直接投资要求外籍投资人自己亲自经营管理这个投资企业。而很多外籍投资人不具备在美国自己亲自经营管理投资企业的条件。 例如,受语言和文化限制,投资人无法在美国开展必要的业务往来,包括和员工沟通;又如,外籍投资人没有时间在美国亲自经营管理投资企业,等。

第五,事实上直接投资移民的失败率高。移民局有关投资移民未能成功地获得永久绿卡的过去数据表明,很多失败的投资企业是投资人直接投资最后无力承受在美国经营管理企业的财务负担或精神负担,而无法满足移民法规定的要求。有的直接投资人中途被迫放弃投资项目,不仅没有拿到永久绿卡,也没有收回投资款项(真正的血本无归!)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直接投资的风险甚至要大于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

三、投资移民律师的建议
外籍投资人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理性选择投资移民的方式。我们曾经写过一篇相关的文章“再谈投资移民的选择”http://www.xielaw.com/cn/immigration-articles/eb-5-investor/eb-5-investor-choice.html。 有投资兴趣的读者可以看看这篇文章。那么究竟那些投资人比较适合做直接投资移民呢?下面三种外籍投资人:

1. 投资人有决心有信心并有足够的财政能力在美国经营管理新企业。不管整个投资移民过程需要多长时间和多少资金,外籍投资人拖得起时间,拿得出更多的资金来维持新企业的运转(支付所有开支包括10名全职员工的工资等)。如果投资人虽然缺乏经验或者项目本来规模不足,但是投资人有实力将项目提升到符合投资移民的要求,而且有实力承担整个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亏损,并有能力追加投资维持10个就业直到拿到正式绿卡的,这样的投资人也是符合做直接投资移民的要求的。

2. 投资人在美国有一定的商业经验,本来在美国就有比较大的投资项目和计划(投资额超过100万美元),而且该投资项目本来也需要雇佣10个工人的,那么建议投资人可以考虑通过直接投资移民申请美国绿卡。

3. 投资人虽然在美国没有商业经验,但是可以找到可信赖的美国合作伙伴一起投资项目,而且项目也符合上述标准。

最后希望所有的投资移民申请人都能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最佳的投资移民方案。我们也在这里预祝大家心想事成,最终都能移民成功!

2018-11-22 / by / in ,
2018年12月移民签证排期

在家庭移民方面,中国大陆家庭移民各个签证类别的名额排期也都只是向前略有推进。


美国国务院最近公布了2018年12月签证排期表,排期表继续使用从2015年10月开始采纳的新的双表格的形式:A表为移民签证名额的实际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B表显示什么时候各移民签证类别的调整身份申请(I-485)有可能递交(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根据移民局网页的连结的显示,家庭移民和职业移民申请人都可以根据2018年12月签证排期的B表的日期递交移民调整身份的申请,而以往数月甚至数年大都是只有家庭移民申请才能用B表的日期递交移民调整身份的申请,而职业移民申请一直只能根据A表的日期递交移民调整身份的申请。根据2018年12月签证排期表,中国大陆职业移民各类优先名额的排期只有小幅度的向前推进,另外各家庭移民类别也只有不同程度向前小幅推进。下面是2018年12月签证排期表的主要内容。

先看看A表中国大陆职业移民排期的进展情况。首先是中国大陆第三类优先职业移民签证(劳工纸要求为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士或有两年经验的技术人员)的排期和今年11月的排期相比,刚刚公布的12月份的排期仅向前推进一周,从2015年6月1日推进至2015年6月8日。另外根据B表显示,优先日期在2015年12月1日或之前的中国大陆第三类优先职业移民签证申请人可以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

和中国大陆第三类优先职业移民签证排期的进度相比,中国大陆第二类优先职业移民签证的排期稍微快了一点点,从2015年5月15日推进至2015年6月1日。这样中国大陆第二类优先职业移民签证的排期只比中国大陆第三类优先职业移民签证排期(2015年6月8日)早了七天。另外根据B表显示,优先日期在2015年9月8日或之前的中国大陆第二类优先职业移民签证申请人可以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

根据最新公布的移民签证进度,中国大陆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2018年12月移民名额的排期与今11月的数字比较向前推进了3个月,从2016年6月1日推进至2016年9月1日。另外根据B表显示,优先日期在2017年10月1日或之前的申请人可以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

中国大陆职业移民第五类优先(即大家所熟悉的EB-5百万投资移民类别,这里先谈非地区中心直投专案)的排期和11月相比只向前推进了一周,从2014年8月15日推进至2014年8月22日。中国大陆职业移民第五类优先(地区中心专案)的排期和上述非地区中心直投专案的排期一模一样,也是从2014年8月15日推进至2014年8月22日。另外根据B表显示,优先日期在2014年10月1日或之前的申请人(包括地区中心和非地区中心直投专案)均可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

在家庭移民方面,中国大陆家庭移民各个签证类别的名额排期也都只是向前略有推进。中国大陆家庭移民第一类优先(公民21岁以上未婚子女)的截止日期和上月的进度相比向前进展了一个多月,从2011年6月22日推进至2011年8月8日。根据B表显示,优先日期在2012年3月8日或之前的申请人可以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

中国大陆家庭移民第2A类优先(绿卡配偶及其21岁以下未婚子女)的排期和上月相比向前进展了不到一个月,从2016年9月15日推进至2016年10月8日。B表显示优先日期在2017年12月1日或之前的申请人可以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中国大陆家庭移民第2B类优先(绿卡21岁以上未婚子女)的截止日期向前进展了一个半月天,从2012年1月1日推进至2012年2月15日。根据B表显示,优先日期在2014年3月22日或之前的申请人可以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

中国大陆家庭移民第三类 优先(公民已婚子女)的截止日期向前进展了一个多月,从2006年7月8日推进至2006年8月1日。根据B表显示,优先日期在2007年1月8日或之前的申请人可以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

中国大陆家庭移民第四类优先(公民兄弟姐妹)的截止日期向前推进了一个月,从2005年3月22日推进至2005年4月22日。根据B表显示,优先日期在2006年2月1日或之前的申请人可以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

此次最新移民签证排期进度和上两个月一样,移民局根据B表日期接受各类家庭移民和职业移民类别申请,这样很多家庭和职业移民申请人都可以在A表的排期到达前根据B表的日期提前递交调整身份申请。2018年12月的排期中家庭和职业移民类的B表中所包含的可递交调整身份申请的日期普遍早于A表中的移民签证名额的实际排期,等待排期的家庭和职业移民申请人应当仔细核对自己移民签证类别的优先日期和可递交申请的日期(即B表的日期),以便尽早递交调整身份申请。

来源:大纪元

2018-11-22 / by / in , , ,
如何调整身份?

如何才能获得旅行文件?

问:我不是美国公民,在这(美国)已经7年了。我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住在牙买加。现在母亲病得很重,如何才能获得旅行文件去探望我生病的母亲一周?


答:你能否离开美国一周,探望你生病的母亲,取决于你的移民状态。如果你是永久居民,你可以离境后再返回,只要你持有有效的护照即可。如果你不是永久居民,但是已经递交申请、处待批状态,你应该咨询一位移民律师,看看离境是否会有损你的申请。如果你没有身份,也没有任何申请待批,那么你此行去牙买加,通常只有一个结果:你不会被允许再回来。

关于经济担保人

问:我嫁给一个持有F-1学生签证的男子,他想要改变身份拿I-485绿卡,但是他需要担保人。请问有无别的办法?我们没有那么多钱。我是全职在校学生,上一次婚姻还留给我两个孩子,靠我的社会安全生活补助金(SSI)生活,入不敷出。他现在是实习生(Opt),正在找工作,但是他的签证时间快到期了。我没办法当他的担保人,而且也没有别人能帮忙。如果他能多一点时间,比如多一个月,那么我们有希望找到工作。他是资讯科技,我现在就读会计学位。

答:如果你丈夫有一位朋友或亲属,只要是可靠的担保人,愿意当他的共同担保人,就可以了。你丈夫可能有上学期间认识的朋友或有这方面的熟人。如果他希望在实习期满后仍然保持合法身份,他可以在原来的学校再重新注册上学,或另找一个愿意收他的学校。这样能有更多的时间,说不定他可以找到工作,或者你也可以找工作。我想提醒一下,法律允许像你丈夫这样的即便没有身份,只要符合资格、就可以透过美国公民配偶申请身份调整,成为永久居民。

如何调整身份?

问:我嫁给一个美国海军,想请教我的J-1身份需要做什么才能调整身份?我的签证将在2017年7月到期,但是我有30天的宽限期。请问我们下一步要做什么?因为我已经在社会安全卡上改了姓名。

答:问题在于你的J-1签证是否受到两年国外居住的要求约束。如果是这样,在你申请调整身份为永久居民前,你可能要么满足这一条件,要么申请豁免。我建议,如果你不受两年国外居住的约束,你和你丈夫可以开始这一程序,向移民局的芝加哥办公室提交调整身份的申请文件。如果你受两年国外居住的约束,你要暂停调整身份的文书工作,直到你满足条件为止。我想提醒一下,经过检查入境的当事人,即便现在没有身份,只要符合条件,可以透过美国公民的配偶申请身份调整、成为永久居民。

2018-11-21 / by / in ,
I-601A究竟需要符合哪些资格才能申请?

I-601A究竟需要符合哪些资格才能申请?我们来谈谈I-601A申请需要的两道坎。

第一道坎:确保有资格申请豁免

“即将在8月底出台的豁免扩张,是在原有的规定之内,扩大了申请人(petitioner)和关系人(qualifying relative)的范围。该政策原本只豁免申请者(公民)的直系亲属,但现在资格包括所有移民类别,包括所有的亲属移民,劳工移民,和多元化(抽签)移民。”刘汝华律师介绍。


简言之,在政策实施后,作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已婚子女,未婚而且成年子女,持有绿卡的配偶等等都可以帮你申请。这是I-601A的第一道坎,确保你有资格申请I-601A。

I-601A 俗称“奥巴马豁免”,自2013年开始实施,是为了惠及那些非法入境,或合法入境但签证过期后、在美非法滞留超过半年,但在美国不是公民直系亲属的人。

美国移民法规定,外国人在美国非法滞留在半年以内,出境后可再合法入境。但如果非法滞留超过半年或一年,再次试图入境时,将分别面临三年或十年不能入境的惩罚。

所以即便美国公民为亲属申请I-130并通过后,该受益人前往母国美领馆签证时,因有非法滞留超过半年的记录,也会面临上述惩罚。这时受益人必须在境外申请I-601A,以豁免此惩罚。

但是受益人面临的是漫长的等待和面临的风险,这也是I-601A豁免出台的原因。该豁免允许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配偶或子女)在美国境内就提交豁免申请,在申请获批之后再出境,这样可以缩减风险和家庭分离时间。

第二道坎:必须有关系人

很多人听说豁免资格扩展到所有移民类别,包括所有的亲属移民、劳工移民以及抽签移民后,都很高兴。但先别急着高兴,即使申请人的资格扩大了,但还有豁免通过的第二个门槛,就是你必须有一个关系人,即你的父亲、母亲、丈夫或者妻子,是持有绿卡或者是公民。

I-601A原本只允许关系人(父母或配偶)是公民才行,但现在扩展后,持有绿卡也可以。再说清楚点儿,在申请豁免过程中,申请人和关系人不需是同一个人。比如父母(持绿卡)无法为已婚子女申请移民签证,那么如果兄弟姐妹为你申请的亲属签证排期已到,那么可以以父母会极端困苦的名义申请I-601A豁免,就是说你必须有一个直系亲属持有绿卡或是公民。但是如果只有子女是绿卡,父母申请I-601A豁免还不行。

案例:杨先生来自中国大陆,12年前偷渡来美,没有犯罪记录。他姊姊是美国公民,帮他做了排期。政策修改之前,杨先生没有公民的父母或配偶,即使申请排期也无法在境内调整身份。
现在I-130排期快到了,而且杨先生的父母之前被姐姐申请来临美国,现在已持有绿卡(是永久居民)。在新政策出来之后,持有绿卡的父母或配偶被纳入关系人范围,持有绿卡的父母就可以作为杨先生申请豁免的关系人。他可在美国境内申请I601A,获得批准后,去广州美国领事馆面谈,顺利获得移民签证。

新规的另一类受益人

有递解令或在移民法庭中的人以前没有资格申请I-601A豁免。但是在新政策实施后可以。I-601A获批之后,此类人士要在移民法庭把自己的案子关掉。

即使有递解令或在移民法庭中,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并且排期已到或即将来临,不需要打开递解令,而是做所谓的I212表格,就是要求允许返回美国的申请。对此类人来说,I212批准之后,才有资格做I-601A。

另外,如果申请者曾经违反美国法律,例如持假证件或者犯罪等等,I-601A无法豁免,必须申请I-601豁免,此类人应该和律师详细咨询,是否符合申请I-601A的条件。

另外一个小变动就是,移民局在审理I-601A申请过程中,认为此人违反法律,会被美国领事馆拒绝,可以先拒批。豁免扩大后,移民局失去了此权限,而会由领事馆来决定申请人是否违法。

I-601A豁免的其它前提

I-601A豁免的批准还有其它前提,如人在境内,满17周岁,而且I-130获批,排期已经到了或者马上要到,而且案子已经转到美国的签证中心,签证费用已交等等。满足这些条件,才符合资格提交I-601A豁免。

此外,重中之重则是“必须证明离开美国,会对你是公民或持有绿卡的父母或配偶造成极端困难(extreme hardship)”,这个又是一个可以详细探究的话题。。

如果你是合法入境、非法拘留,你的配偶或者孩子(已满21周岁)是美国公民,那你完全可以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而无需离开美国,根本不需要申请I-601A豁免。

移民律师提醒民众

申请I-601A豁免,除美国公民身份的直系亲属可递交申请外,其余符合新规定的申请者,请不要在8月29日之前提交任何定金和表格,因为在新规定出来之后都视为无效。

此外,I-601A政策只针对如果申请人离开,会对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造成极端困境,那么可以申请此类豁免。若想详细了解具体要求,请浏览美国移民局官网,或咨询专业律师。

 

2018-11-18 / by / in ,
为我妹妹申请I-130的问题

替补担保人还是重新排期

我妈妈是美国公民,2001年为我妹妹申请I-130。2009年,美国移民局通知妈妈申请获批,已送到国家签证中心,从此就杳无音讯。我妈妈在2011年去世。2015年3月,我联系全国签证中心、想了解有关情况。他们告诉我,他们没有收到该批准通知。然后我联系移民局,他们告诉我他们会将此送到全国签证中心。然后全国签证中心要文件和费用。我的问题:我应该成为替补担保人,还是自己申请,要求签证中心给予旧的排期?


答:此时,I-130的批准会随着你母亲去世自动撤销。如果你做新的申请,你将无法要求重新使用旧的排期。你也不会自动的顶替你母亲的身份、变成替换担保人。至于在全国签证中心的案件,我假定你妹妹不在美国。为了在合法保持2009年10月的排期,你或其他近亲是必须通知全国签证中心你母亲去世的事情,并要求以人道主义重新恢复这个案件继续办理。最终,你需要收集所有的文件来说服移民局,你妹妹应该可以因人道主义原因移民。请注意,移民局没有公布人道主义案件的时间进度表,但等待审核判决的时间可能很长,比如会超过一年。

2018-11-18 / by / in ,
在美买地就能拿到签证吗?

问:如果我在美国买块地,可以从美国领事馆拿到签证吗?

作为海外买家,请您为我提供一些答案。作为非美国公民,如果我可以买地,在申请签证时,相对与银行对账单上面的充足资金,产权证明是否会被接受?买地的目的是用于投资,也会盖房居住。


答: 几年前有一项提案,允许在美国购买住宅物业的人以准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国生活,但它最终没有通过。不管你是投资物业还是修建房子居住,它们不会对你获得美国领事馆的签证有什么帮助。我相信,你可能只能申请观光签证,这需要提供非移民意向的证明。看来没有其它签证类别适合你的计划。

绿卡类别

问:我有10年的资讯科技(IT)工作经验,雇主愿意为我递交绿卡的申请。我现在是H-1B签证留美,在过去4年来我是领导他人的主要成员。请问我的雇主可以用EB-1类型为我递交绿卡申请吗?

答:我想您感兴趣的是杰出外籍人士的EB-1A类别。这个类别需要你提供比你上面描述还要多的资格证明。如果你考虑这个类别,你就必须提供至少在三个领域上有根据的证明,如国家级或国际级奖品奖状,有杰出贡献才能加入的专业领域协会的会员证,你的专业作品刊登在主要出版社或媒体的证明,在专业领域参与评审工作的证明,在相关领域作出具有原始及重大科学贡献的证明,在专业期刊、主要媒体杂志撰写的专业文章的证明,在公司担任重要职位并有卓越名声的证明,在该专业领域中有超越他人的薪资报酬或其它类似的证明。

2018-11-18 / by / in ,
未成年子女在美逾期居留后想再回美会怎样?

问:我持有J-1签证的学生,我的签证已经过期,但我的I-20入学许可仍然有效。我目前在接受学术培训(正在工作)。我的配偶是绿卡持有者。我的情况是,岳母近期去世了,我需要回国参加葬礼。我不知道我怎么才能重新入境美国。

答:我没有完全理解你的问题,因为J-1签证的学生应持有DS 2019表格,而F-1签证的学生持有I-20表格。不过,你的签证过期意味着你必须申请另外一个签证才能回到美国来。J-1和F-1签证要求申请人证明没有移民倾向。你和一位绿卡持有人结婚肯定会带来麻烦。这是你回国要冒的风险。请注意,有些领事官员也会发给你签证,只要你能够说服他们你会回国,而不是试图在美国调整为永久居民的身份。还有另一个因素就是,你的配偶是否已经为你提交了I-130的移民申请。


未成年子女在美逾期居留后想再回美国会怎样?

我儿子持签证合法地来美国,但他逾期居留,并在这里上学。两年后,他返回祖国。现在我们想要把他再带来美国,他的签证还没有过期。我想知道是否有这种可能性,移民局会让他留在美国,那他会有什么事吗?

答:为回答你的问题,我假定你儿子持观光签证。如果你的未成年儿子在持观光签证期间在美逾期停留,即使签证上的日期没有过期,那么他的那份签证也会自动取消。从技术上讲,在来美之前,他必须要到美国领事馆办理一个新的签证。如果他决定使用现有的签证来美,那么他极有可能会因为逾期居留和签证已被自动取消而在入境关口要求返回。

我也许是婚姻/移民诈骗的受害者,应该和移民执法机构联系吗?

我的非美国公民配偶在我们结婚9年期间、多次抛弃我。他/她每次回来,都许下令人相信要“改过”的承诺,但拿到钱不久后就又离去。他/她推迟接受无争议的离婚协议,并表示在婚姻未满10年以前、他/她拒绝在任何协议上签字。他/她自己说,要拿我一半的社会安全福利(SS benefits)。在我拒绝给他/她钱以后就变成这样。我确信他/她和我婚姻是为了得到钱以及公民身份,无它因素。我应该联系移民执法机构吗?这能够用作申请无效婚姻的理由吗?

答:就你的情况而言,你的非公民配偶在9年的婚姻中多次抛弃你,并因为经济原因才返回到你身边,我怀疑国安局会对你的案子感兴趣,因为你已经与配偶有了9年的关系。因为我的专业是移民法,你是否可以用作申请无效婚姻,这个恕我不能回答。

2018-11-18 / by / in , ,